記者近日從省環保廳獲悉,自2016年以來,我省扎實開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地級城市)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截至2017年12月25日,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11個水源地的18個環境問題,已按照國家要求時限完成整改并銷號。 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推進,我省針對金沙江沿線7個州(市)開展了水源地、工業企業、污水處理廠等6個方面的排查整治。經排查,全省地級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共有36個,共發現9個州(市)11個飲用水水源地存在18個環境問題。省政府辦公廳及時召集省環保廳、省水利廳及相關州(市)政府進行專題研究,并向相關州(市)政府印發限期整改通知。同時,建立信息調度機制,在不同時期和階段分別采取季調度、月調度、周調度和日調度,并通過調整調度頻次,增強各地開展整改工作的緊迫感。此外,嚴格落實督查和抽查制度,省環保廳負責人帶隊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并向當地政府反饋督查意見。 按照“一個飲用水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則,我省對不同問題采取不同整治措施。對6個農業面源污染問題,主要采取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重點治理集鎮、分散村莊的污水和生活垃圾;對6項旅游活動實施關閉;對4個交通穿越地,主要采取設立警示牌、完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增設檢查站等方式完成整改;對1個茶葉粗加工企業的1個生活污水化糞池排口,當地政府投入37.5萬元進行了拆除。 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環保部統一部署,當前我省正在進一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集中力量開展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排查及整治工作。(云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