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護水資源、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目標,全面推進河長制,確保“一江清水向東流”。一年來,玉樹藏族自治州積極推行河道河長制管理,按照“范圍明確、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和“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完善工作方案,構建了協調有序、嚴格考核、保護有力的河道管理保護機制。 工作中,玉樹州以環保督察工作為契機,以上帶下、層層推進河道管護職責和措施。將河長考核納入各級政府年度綜合考核,深入推行水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切實保證每條河道的管理人、責任人、責任單位、管理制度“四落實”。各級河長按照河長制工作要求開展河湖巡查工作,做到全州河長制工作全覆蓋,保證轄區河流水環境質量達到功能區標準要求,做好河道的水面保潔、淤泥清淤整治。同時投資1.4億元,實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牧區生活垃圾處置等重點項目,以環境綜合整治為保障,積極推進河湖水系連通項目。加大河道兩岸的生態綠化和景觀建設,改善河道生態環境。 目前,玉樹州共設立各級河長456名446名,州、縣、鄉、村四級河長擔負起1138條河流的管理工作,河湖管理,河湖治理有序推進。河長治理工作以重點宣傳,推廣經驗,樹立典型為指南,注重向河道所在地農牧民群眾了解情,引導農牧民群眾參與“河長制”管理,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和合力,為維護河道生態體系健康發展、實現河道功能永續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青海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