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云南省民政廳“聚焦脫貧攻堅、強化兜底保障”召開新聞發布會,省級統籌提高全省農村低保標準,截至2018年底,全省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達3612元人/年,比2015年底增長56%,全省所有縣(市、區)農村低保標準均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近年來,我省聚焦“兩不愁三保障”目標任務,通過全面推行農村低保制度,保證農村居民平等擁有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權利。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有農村低保對象253.9萬人,其中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48.6萬人,全省農村低保對象占農業人口的7.8%,基本實現應保盡保。 同時,我省大力推進陽光低保,推廣運用“互聯網+監督”,全省所有縣(市、區)均通過政務網公開低保對象姓名、居住村(居)委會、享受低保金數額等信息,并根據動態管理情況及時更新,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截至目前,省、州、縣、鄉四級投訴舉報電話均已由省民政廳同意對外公布、逐級公開,省級收到投訴舉報網絡信件55件、電話500余個,全部按規定限時辦結。 自2018年5月起,我省狠抓問題整改,部署用3年的時間集中治理“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建立問題線索移交、典型案例通報機制,堅決查處農村低保經辦服務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印發《云南省民政系統2017年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發現問題整改方案》,積極整改按人施保問題,除可按單人戶申請低保的幾類情形外,嚴格執行按戶施保規定,全省戶均保障人數由年初的1.68人提高到12月底的2人,高于全國1.81人的平均水平。 此外,我省不斷強化信息化支撐保障,2018年6月起,全省全部統一使用省城鄉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在線辦理低保審核、審批、動態管理等業務,做到“線上”“線下”數據統一,賬實相符,徹底根治數據不夠精準、動態更新不及時的問題。取消困難學生在校證明、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等證明材料清單,實現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云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