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2月26日,昆明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印發《關于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通知》,對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有關工作進行了明確。 全面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 《通知》明確,一要更加重視“早排查、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工作。細化防控單元,以小區、單位、工地、企業等為單元組織實施網格化、地毯式排查,確保社區(村)、樓棟(自然村)、家庭全覆蓋,做到重點人員即時排查、當日清零。嚴格實行出入證管理,對常住居民及最近一個月內未到過重點疫區、無接觸史的居民實行憑證出入。對湖北等重點疫區赴昆人員,由屬地統一安排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觀察。對湖北以外的重點疫區赴昆人員,有固定居所的,采取居家隔離;無固定居所的,由屬地政府安排集中隔離。 二要加強重點場所管控。重點場所包括“三區、三所、三站”以及特殊場所,即工業園區(重點項目工地)、社區(村)、居民小區(村組)等“三區”,人員密集場所(如農貿市場、大型超市)、封閉空間場所、隔離留觀場所等“三所”,火車站(機場)、地鐵站、客運車站等“三站”,以及社會福利院、養老院、精神病院、救助站、監獄、監所等特殊場所,要落實屬地和行業主管部門管控責任,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規范出入人員管理,嚴格通風、日常清潔、消毒等衛生措施,督促落實人員佩戴口罩、檢測體溫、保持安全距離等防護措施。 三要努力提高治愈率。按照“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的原則,對集中隔離的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全力開展救治。對疑似病例,采取醫院集中隔離觀察。對確診病例,在定點醫院集中救治,公布可疑交通工具行程軌跡。對無癥狀感染者按確診病例管理,減少重癥和死亡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嚴格追蹤管理,全部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控制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發生。 四要嚴格落實防控責任。繼續壓實“基層社區(村)網”,發揮好社區(村)網格作用,不斷改進“1+3+X”模式,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細化防控單元,由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重點防控轉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細化行業疫情防控措施,指導企業開展好疫情防控培訓,提升防控能力,筑牢防控堤壩。各企業要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按照行業及企業制定的防控方案落實到位。 全面開展復工復產 《通知》明確,封閉的室內影劇院、棋牌室、游藝廳、網吧、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運動健身場館、景區景點等文化娛樂場所暫緩營業。所有大規模集會集聚活動暫停舉辦。 市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行業差異化防控工作指南。抓好春季農業生產時機,抓緊解決影響春耕備耕的突出問題,組織好農資生產、流通、供應,確保農業生產不誤農時,保障主副食品供應。打通人流、物流堵點,放開貨運物流限制,推動產業鏈各環節協同復工復產。加快在建和新開工項目建設進度,做好用工、用地、資金等要素保障。 全面恢復交通運輸秩序 《通知》明確,2月底前全面恢復主城區436條城市公交線路運營和地鐵57個站點運營,市內出租車、農村公交恢復正常運營,有序恢復市際道路客運,逐步恢復省級客運班線,適時恢復旅游客運包車。取消市內全部各級道路交通檢疫卡點。嚴禁擅自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嚴禁阻斷各干線公路,嚴禁硬隔離或者挖斷農村公路,嚴禁阻礙應急運輸車輛通行,嚴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省界和各省干線公路設置疫情防控檢疫點或者檢測站,保障國道、省道、縣道、鄉村道路正常通行。為復工復產企業提供定制公交、定制通勤車服務,滿足職工出行需求。嚴格落實掃碼出行、佩戴口罩等管控措施。 全面加強衛生防疫 《通知》明確,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及時加強環境衛生整治,特別是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環境整治,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販賣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對居民小區、垃圾中轉站、建筑工地等重點場所及時組織開展全面病媒生物防治與消殺,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把環境衛生整治措施落實到每個社區、每個單位、每個家庭。醫療機構繼續落實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對所有發熱和咳嗽病人及時進行排查。繼續保持足夠應對疫情反彈的定點醫院、集中隔離觀察場所、醫護人員和設施設備。屬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衛生健康部門配合,對復工復產復學帶來的防控風險、難點進行分析研判,制定防范疫情反彈的防控預案,切實做好防擴散工作。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來源:云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