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 慶 藏 族 自 治 州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 2009年4月12日在迪慶藏族自治州 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唐世華 各位代表: 我受迪慶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查,并請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是我州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極不平凡的一年,面對年初特大雪災、拉薩3·14事件、北京奧運會火炬香格里拉傳遞活動、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維穩、國際金融危機等重大挑戰和考驗,州人大常委會在中共迪慶州委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大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州委六屆四次、五次、六次全會精神,圍繞州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解放思想,求真務實,與時俱進,開拓進取,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項工作任務,為全面推進全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突出地方特點,推進民族立法 立法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一年來,常委會根據我州改革發展穩定的需要和政治、經濟、文化特點,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民族立法權,不斷提高立法質量,使我州的民族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制定規劃,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學性。為進一步推動我州民族立法工作的健康發展,加強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常委會及時成立了我州民族立法工作領導小組。同時,根據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立法法的有關規定,以促進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為重點,適應我州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客觀需要,經過深入調研論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制定了民族立法規劃,提出了我州今后一段時期民族立法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規劃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有特色、能管用、易操作的原則,圍繞我州經濟社會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共安排了7件立法項目,屬于急需立法且立法條件比較成熟的立法項目3件;需要進一步深入調研論證,逐步起草的立法項目4件。州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民族立法規劃的制定,為本屆人大常委會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我州民族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礎。 (二)突出重點,單行條例的制定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常委會投入了大量精力,加大《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獨克宗古城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銜接報批工作力度。《條例》經州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后,根據大會提出的意見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在做了大量深入細致工作的基礎上,《條例》于2008年7月23日經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批準,2008年10月1日由州人大常委會公布施行。條例的出臺施行,為獨克宗古城的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實現了州級制定單行條例零的突破,為我州民族立法工作的順利開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普達措國家公園保護管理條例》作為我州近期制定的單行條例,立法工作正積極有序地推進,力爭在今年提交常委會審議。同時,加大對維西傈僳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民族立法工作的指導力度,幫助完成了《云南省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的報批和翻譯工作。 二、強化監督工作,增強監督實效 常委會緊扣發展主題,全面實施監督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努力增強監督實效,著力推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年共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及有關部門的工作報告15項,作出審議意見10項,作出決定和決議3項。 (一)抓住監督重點,促進全州經濟健康發展。圍繞全州的經濟工作重點,常委會審查和批準了州人民政府關于2007年州本級財政決算以及2008年度州本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聽取和審議了州人民政府關于迪慶州2008年1—9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迪慶州2008年1—9月州本級財政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的報告以及2007年州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作出了審議意見,督促州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培育壯大支柱產業,加強對專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加強重大項目的落實和推進工作,關注民生,促進消費,確保我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加強統計工作,主任會議聽取了統計工作情況的報告,要求州人民政府加強統計工作隊伍建設,增強依法統計能力,加強全州統計網絡建設,切實發揮統計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關注環境與資源保護,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常委會從促進我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局出發,高度關注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聽取和審議了州人民政府關于全州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要求州人民政府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嚴格環保審批程序,把好企業入口關,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誰排污誰付費”的原則,督促開發建設方積極做好生態植被的恢復治理和工業污染物的處理工作。為促進我州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和有效利用,促進支柱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州人大常委會有關工委參與了州人民政府組織的考察調研,協助州人民政府起草了《迪慶藏族自治州礦產資源管理暫行辦法》。 (三)重視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常委會堅持以人為本,緊緊抓住我州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監督工作。聽取和審議了州人民政府關于迪慶州州府所在地醫療衛生工作情況的報告,建議州人民政府切實加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力度,推進新技術的引進和運用,加強衛生監督管理,使全州醫療衛生服務工作上邁一個新臺階;聽取和審議了州人民政府關于全州廣播電視工作情況的報告,要求州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和隊伍建設,加強專項資金管理,逐步提高自辦節目的質量,切實發揮新聞媒體的喉舌作用;聽取和審議了我州宗教工作情況的報告,要求州人民政府加強宗教工作隊伍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宗教教職人員的社會保障體系,切實改善宗教人士的生活條件,加強愛國主義和法制教育,促進我州宗教工作的健康發展,為維護我州的長治久安作出積極的貢獻。以提升全州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維護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為根本出發點,主任會議聽取了州人民政府關于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要求州人民政府繼續深入持久開展“食品放心工程”和“專項整治”,有效保障全州各族人民群眾的健康。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州關于“三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常委會組織了部分省、州人大代表對我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情況進行了視察,針對我州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中存在的資金投入不足、農民增收困難等實際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常委會還針對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人員招考工作是社會關注焦點的實際,參加了州級招錄的監督工作,確保招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四)努力推進依法治州進程,促進良好發展環境的形成。為進一步推進我州依法治州進程,常委會審查批準了《迪慶藏族自治州依法治州第二個五年(2006——2010年)規劃》,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云南省行政復議條例》開展了執法檢查活動,進一步促進了相關法律法規在我州得到正確有效地貫徹執行。為加強新頒布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貫徹力度,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的要求,組織召開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座談會,并積極做好《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獨克宗古城保護條例》頒布施行的各項工作,召開了貫徹實施座談會,向全州發放了條例單行本。為促進檢察機關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州人民檢察院關于全州2007年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督促檢察機關進一步重視和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職權的全面行使,為維護司法公正,全面發揮檢察機關職能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會按照法律賦予的職權,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把認真落實黨委人事安排意圖與依法任免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改進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任免權。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3人次,其中任命7人次,決定任命3人次,決定免職1人次,接受辭職2人次。順利實現了黨委的人事意圖,為加強我州干部隊伍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組織保障。 四、重視發揮代表作用,加強和規范代表工作 (一)密切與代表的聯系,不斷增強為代表服務的能力。常委會始終把代表工作作為一項基礎性的工作來抓,充分尊重代表的主體地位,密切與代表的聯系,不斷增強為代表服務的能力。逐步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過采取邀請部分代表參加視察、調研、列席常委會以及向代表通報全州經濟運行情況等措施,為代表全面掌握全州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更好地發揮代表作用搭建了平臺。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制度,加強常委會組成人員與基層人大代表的溝通和聯系。堅持為代表訂閱《中國人大》、《云南人大》等學習資料,積極為代表加強學習創造條件。召開全州人大代表工作座談會,交流全州開展人大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增強全州各級人大常委會和鄉鎮人大主席團做好代表工作的信心和決心,推進全州代表工作邁上一個新臺階。 (二)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做好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是代表工作的重要內容。常委會進一步加強督辦工作。州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39件,確定大會議案1件,常委會及時轉交州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辦理,在辦理過程中加強了調研和督促檢查力度,先后兩次深入部分州級部門和香格里拉縣進行督查,有力地推進了辦理工作。到目前為止,39件建議已辦理完畢,1件議案正積極辦理過程中。州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州人民政府關于州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會議要求州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加快尚未辦結的1件議案的辦理工作進度。 五、旗幟鮮明反分裂,積極維護社會穩定 在拉薩3?14事件發生后,常委會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義不容辭的重要職責,堅決貫徹黨中央、省委和州委關于維護迪慶藏區社會穩定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和指示精神,高舉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旗幟,堅定不移地站在反分裂斗爭的第一線,為確保全州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的努力。一是加強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力度。常委會著眼于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推進依法治國,充分發揮與人民群眾聯系廣泛的優勢,切實抓好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自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反對分裂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斷推進“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開展。在主題教育千名干部送法進村(寺)促和諧活動中,根據州委的安排部署,常委會積極做好部分法制宣傳材料的編寫工作。同時,派出了常委會領導班子7名領導干部和機關5名處級干部深入到鄉(鎮)、村的一線開展學習宣傳貫徹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強農村民主法制建設,確保農村和諧穩定的各項基礎性工作。二是按照州委的部署,常委會領導班子及機關干部職工在繼續做好“千名干部入戶促小康”活動各項工作的同時,注重充分調動和發揮各級人大代表在反對分裂,維護社會穩定中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團結各族人民群眾為應對嚴峻挑戰、推動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力量。三是把做好人大信訪工作作為聯系群眾、推動“一府兩院”解決實際問題的重要渠道,進一步加強了常委會及機關的信訪工作力度。全年共受理人民群眾來信29件,常委會對每一件來信都認真研究,及時轉辦,督促辦理,并耐心細致做好釋法工作,積極推動解決實際問題,密切了同人民群眾的聯系,為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六、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履職能力 常委會高度重視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常委會組成人員及機關干部職工的整體素質,為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作用奠定了基礎。 (一)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堅持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武裝頭腦,指導人大工作實踐,推動人大各項工作的開展。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正確認識和處理黨的領導和依法履行職責的關系、黨的中心工作和人大重點工作的關系,始終保持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扎實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和“三力”建設活動,緊扣主題,突出重點,結合機關干部職工的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查找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場、宗旨意識、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深刻反思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堅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增強了做好新時期人大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強理論和業務學習。從提高領導干部理論素養和提高干部業務能力入手,強化政治理論學習。堅持和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度,組織機關干部職工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等基本理論及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央紀委十七屆二次全會、省委八屆五次全會以及州委六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機關的各項學習制度,采取自學和集中學習相結合,專題講座與討論交流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機關干部職工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人大業務知識。積極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干部職工參加全國、全省的各種學習培訓、理論研討和交流活動,學習和借鑒先進的人大工作經驗。按照州委加強領導干部學習培訓的有關要求,安排好機關的各項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機關干部職工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三)加強制度和組織建設。全面梳理常委會及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若干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完善工作,提高了常委會機關規范化管理水平。進一步理順和明確了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的工作職責,為常委會機關各項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奠定了基礎。對缺額的州人大代表及時安排了補選,并根據州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變動情況,及時對常委會委員分工進行調整,為提高常委會及機關整體履職能力提供了組織保障。 (四)加強作風建設。常委會把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作為開展各項工作的基礎和前提,進一步加大了下鄉調研和工作指導的力度。開展了對1—9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以及州本級財政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環境資源保護、宗教、廣播電視、州府所在地醫療工作情況、檢察院民事審判監督工作、統計工作、食品安全、全州代表工作等項調研活動,形成了調研報告7份。同時結合扶貧工作以及“千名干部入戶促小康”活動的開展,常委會領導和機關干部職工花更多的時間、用更多的精力深入實際、深入群眾、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從幫助基層理清發展思路和解決資金項目入手,實實在在為群眾辦實事。積極開展愛心捐贈和特殊黨費的繳納等活動,努力建設勤政高效、人民滿意機關。通過加強作風建設,不斷增強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及機關干部職工勤奮敬業、推動發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始終保持求真務實、積極進取、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 (五)加強對外交流與聯系。積極做好向上的工作匯報和溝通銜接,主動爭取上級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指導和幫助,不斷加大對基層人大常委會的指導和支持力度,為常委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奠定了基礎。加強與省內外兄弟州市人大的交流聯系,共接待全國人大、外省市人大、省人大、兄弟州市縣人大到我州考察人員131批共672人,進一步擴大了我州的對外交往,為積極宣傳我州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所取得的成就作出了努力。 各位代表,2008年常委會各項工作成績的取得靠的是州委的正確領導,靠的是“一府兩院”的密切配合和各級人大常委會的大力支持,靠的是全體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的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常委會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回顧過去一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民族立法工作步伐要加快,立法質量要進一步提高;二是監督工作的針對性要加強,人大工作重點與全州中心工作的結合力度要進一步加大;三是常委會自身建設要加強,創新能力要進一步提高。對此,常委會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解決。 2009年的工作意見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是地方人大常委會設立30周年,也是我州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挑戰,順利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關鍵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對于保持我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09年,常委會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動力,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省委八屆六次和州委六屆六次全會精神,更加自覺地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大工作全局,緊緊圍繞全州工作的中心和大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不斷開創人大工作的新局面,為推進我州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政治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一、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一)切實加強民族立法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問題,積極有效地開展民族立法工作,努力實現立法與發展的有機統一,為促進我州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要認真貫徹執行民族立法規劃,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加強和改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舉措,在加強立法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上狠下工夫。堅持和完善公開征求立法建議制度,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方式和渠道,不斷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要加強與州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協調和聯系,確保年內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普達措國家公園管理條例(草案)》。切實抓緊推進《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白茫雪山保護條例》的起草、調研和論證等立法工作以及《<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自治條例>實施辦法》的制定工作。 (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適時對我州“五五”普法以及依法治州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及民生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活動。為保護好森林資源,進一步促進我州生態文明建設,適時對全州林政執法情況進行檢查。從關注民生的角度出發,安排聽取州人民政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要以地方人大常委會設立30周年為契機,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做好各項紀念活動,做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學習宣傳工作,加大人大新聞宣傳力度,營造自覺堅持和維護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支持和保障各級國家權力機關依法履行職權的良好氛圍。要更好地行使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在我州正確貫徹執行的職權,積極做好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自治條例和獨克宗古城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在我州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等各項工作,進一步促進全州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順利開展,為推進我州依法治州進程作出積極的貢獻。 二、在服務大局中進一步增強監督實效 常委會的監督工作要以增強監督實效為核心,把推動州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作為監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緊緊圍繞建設全國藏區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示范區的目標,深入貫徹實施監督法,把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全局、影響社會和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作為監督重點,綜合運用法定監督形式,加強跟蹤監督,著力推動“一府兩院”改進工作,取得實效,確保全州經濟社會發展任務的順利完成。 常委會要在開展對全州國民經濟執行情況監督工作,依法審議好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把好預算執行和決算關的同時,要在教育、環保、宗教、農業農村、社會保障、社會穩定與和諧、支柱產業的培育與壯大、重點建設項目等方面加大監督力度,努力使常委會監督工作與州委的思路合拍,與“一府兩院”的工作合力,與人民群眾的愿望合心。年內,常委會要聽取和審議州人民政府關于香格里拉縣城周邊生態環境保護情況、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工作情況、全州小學集中辦學試點工作情況、體育工作情況、新型工業化發展情況、人民調解工作情況以及“禁毒防艾”工作開展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為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的實效性,加大對常委會作出的審議意見、決定和決議執行情況的跟蹤監督力度,擬聽取州人民政府關于州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對全州廣播電視工作、州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對州府所在地醫療衛生工作的審議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報告。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 根據我州總體發展思路和目標任務,找準人大工作與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點,對涉及促進我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大問題適時作出決議決定。在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過程中,既要遵循法定性、全局性、民主性、可行性和權威性,又要根據實際情況,更好地為促進我州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四、認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堅持黨管干部與依法任免相統一的原則,認真做好干部任免工作,不斷改進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要在人事任免事項的提交、審議、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條件審查以及對所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后監督等重點環節上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形成科學規范的人事任免工作機制。堅持任命書頒發制度,促使所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公仆意識,更好地履行職責。 五、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會各項工作的基礎,人大工作能否有所作為,關鍵在于代表依法履行職責的積極性是否能夠充分調動起來,代表是否具備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為進一步提高各級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依法履職的能力,年內將對部分州代表及鄉鎮人大主席團主席進行一次集中培訓。要繼續堅持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制度、堅持常委會委員聯系代表制度,逐步擴大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的范圍,密切與代表的聯系,不斷拓寬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為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創造有利條件。要進一步規范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程序,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州實際、操作性強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辦理質量和效果。為開展好代表在人代會閉會期間的活動,要組織代表對基層衛生工作情況進行視察。 六、以踐行科學發展觀為動力加強自身建設 (一)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要堅持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牢固樹立黨的觀念、政治觀念、大局觀念、群眾觀念和法治觀念。要結合工作實際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不斷增強用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大工作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要深入開展“反對分裂、維護穩定、促進發展”主題教育活動,深刻認識反分裂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在維護祖國統一的問題上,堅決做到頭腦清醒,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全力維護社會穩定。要緊緊圍繞把迪慶建成全國藏區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示范區的目標,按照“堅持科學發展,努力在經濟社會發展上走在藏區前列;堅持可持續發展,努力在生態文明建設上走在前列;堅持和諧發展,努力在維護社會穩定上走在前列;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努力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上走在前列”四項任務的要求,進一步樹立科學發展、和諧穩定的思想,站在維護我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謀劃和推進常委會的各項工作。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進一步完善民主決策機制,增強民主意識,發揚民主作風,不斷提高決策水平和領導水平。要繼續深化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的成果,不斷推進常委會領導班子的創新能力。要廣泛開展“三建三創”活動,依法深入推進村民委員會工作制度建設。 (二)加強理論和業務學習。進一步貫徹落實好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和機關的各項學習制度。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干部職工深入學習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省委八屆六次全會以及州委六屆六次全會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州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和人大工作業務知識,不斷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 (三)狠抓落實,增強人大工作實效。要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工作,掌握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手材料,為常委會依法行使各項職權提供依據。不斷改進調研、執法檢查和代表視察的方式和方法。要抓好常委會及其機關各項制度的落實,促進常委會的各項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上不斷前進。要切實加大對常委會各項審議意見、視察報告以及執法檢查報告的跟蹤督辦力度,切實增強人大工作的實效性。 各位代表,時代賦予我們重任,人民寄予我們期望。保持迪慶藏區的和諧穩定,需要人大代表和衷共濟;保持迪慶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需要人大代表共同努力。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迪慶州委的領導下,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干擾所惑,進一步解放思想、堅定信心、振奮精神、迎難而上,為實現把迪慶建成全國藏區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示范區的宏偉目標作出新的更大貢獻,以更加優異的成績向建國60周年獻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