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下午從昆明市民政工作會議上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昆明市城市“低保”標準統一提高。 各區(縣、市)具體調整標準為:五華、盤龍、西山、官渡、3個開發(度假)區、安寧、呈貢、宜良、晉寧和石林每人每月由210元提高到255元;嵩明、富民每人每月由183元提高到228元,東川、尋甸每人每月由169元提高到214元,祿勸每人每月由156元提高為201元。 除提高城市“低?!睒藴剩衲昀ッ魇羞€將進一步健全城鄉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制度,妥善解決“低?!边吘壢后w的臨時生活困難,取消城鄉“低?!睂ο蠛娃r村“五?!睉糇≡壕戎鸶毒€,緩解城鄉貧困群眾看病難。 據了解,截至去年底,昆明市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人數達到86976人,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人均補助水平為179元。全市共有104679人享受到農村“低?!?,實現了全覆蓋。與此同時,昆明市還將符合“低?!睏l件的城中村村民全部納入城市“低?!焙统鞘写蟛♂t療救助范圍,截至去年底,五華、盤龍、西山和官渡4個主城區城中村居民已有2037人納入了城市“低?!?、656人享受了大病醫療救助,下撥城鄉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經費180萬元,對城鄉5000多名“低?!边吘壢巳簩嵤┝伺R時生活困難救助;加大醫療救助,進一步緩解了城鄉困難群眾就醫困難。 今年,針對各種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昆明市將繼續給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的救助。在資助城鄉困難群眾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以住院醫療救助為主、門診醫療救助為輔,適當提高救助比例,取消城鄉“低?!睂ο蠛娃r村“五保”戶住院救助起付線,簡化申辦手續,逐步建立健全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緊密銜接,覆蓋城鄉“低?!睂ο蠛娃r村“五?!惫B對象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來源:云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