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審計署發布了《關于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但并未一一點名細說整改結果。 2012年6月,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的報告中,審計長劉家義介紹了50個中央部門及其270個所屬單位的資金審計結果;以及一些重大項目、汶川等地災后重建的審計結果。截至去年10月底,被審計單位通過上繳國庫、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問題資金金額1055.98億元。同時,整改違規征地用地30.75萬畝,挽回和避免損失137.14億元。審計發現的112起案件線索及其他問題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后,已有660多人被依法處理。 中央部門 百億問題資金整改七成 報告提出,截至2012年10月底,審計查出的50個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違反財經制度問題金額102.81億元,已整改76.21億元,其中上繳中央財政6.86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5.35億元,通過加強管理、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等整改64億元;其余問題因涉及資產清理、賬目清查、資金籌措、竣工決算、上報審批等,相關部門正在加快工作進度,爭取盡快整改到位。 安居工程 6928戶取消保障房資格 重大民生項目方面,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對建設資金籌集不到位的問題,相關地方已補提或補繳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26.67億元,落實配套資金0.85億元,將26.99億元被截留挪用的專項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并制定了分期補提或配套計劃,確保整改到位。 對審計指出的不合規保障對象逐一進行資格審核,取消了6928戶不符合條件家庭的保障資格,清退了918戶不符合條件的入住家庭或享受補貼家庭,追回補貼資金242.41萬元;向1607戶家庭下發了退房或取消資格通知書,凍結或限購保障房交易1410戶,并調整了259戶的租金和補貼水平。 此外,對套取、挪用或滯留醫療建設項目資金的問題,17個縣已糾正違規問題金額1.42億元,處理了9名相關責任人。 土地資源 追繳出讓收入135億元 在土地和資源環境保護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方面,針對違規批地用地問題仍時有發生,土地出讓收入等資金管理還不夠嚴格的問題,相關地方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已糾正違規征收占用土地20.01萬畝,追繳收回土地出讓收入135.05億元,將未納入預算管理的46.49億元土地出讓收入上繳國庫,并進一步規范了招拍掛出讓經營性用地、保障“三類住房”用地、土地出讓收入預算管理等制度。 金融機構 糾正300億元違規資金 在金融領域,對貸款發放和管理的違規問題金額300億元,相關金融機構通過完善補齊貸款手續、補足項目資本金、規范利率收取、停辦有關業務和收回貸款等方式,全部予以糾正,并處理責任人員395人次,制定修訂了近190項規章制度。 對中小企業參與民間借貸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人民銀行已按照國務院要求進行了多次調研,向國務院提交了專題報告,正在研究完善非吸收存款類專業放貸人相關法律法規。(云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