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論深入學習貫徹州委七屆八次全會精神 州委七屆八次全會提出依法維護穩定,建設和諧迪慶的要求,這是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藏、依法治省在迪慶的具體體現。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州委全會精神,把依法治藏、依法治州的理念貫穿到維護藏區和諧穩定的各項工作中,用法治思維、法治方法解決維護穩定中出現的問題。 近年來,迪慶州在維護穩定、建設和諧迪慶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建設走在全國藏區前列,成績來之不易,經驗彌足珍貴。全州各級各部門要珍惜來之不易的成績,繼續把維護穩定作為第一責任,增強憂患意識,提高工作能力,依法推進全州維護穩定工作,建設和諧迪慶。 依法維護穩定,建設和諧迪慶,群眾是基礎。要在全州范圍內提高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以及各族群眾的法治意識,要把普及法律知識、維護法律尊嚴、依法行政作為依法治州的基礎性工作,推動社會矛盾解決建立在法治基礎上,以法治之匙開啟維穩難題之鎖。要推進全民守法,構建全方位的法治教育體系,在內容上、手段上、對象上、載體上不斷創新,突出培養公民的法治精神,提高法律意識,努力做到公民人人懂法、個個守法。 依法維護穩定,建設和諧迪慶,干部是關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制定突出藏區特點的地方性法規和細則,使立法成為分配社會利益、調整社會關系和處理社會矛盾的基礎。推進依法行政,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建立健全各項依法決策機制,依法維護穩定。推進嚴格執法,強化執行“4+1”工作方法,處理好維權和維穩的關系,扎實推進社會治安程序整治等專項活動,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著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促進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 依法維護穩定,建設和諧迪慶,隊伍是保障。推進法治隊伍建設,加強基層法制機構和法治隊伍建設,加強立法、執法、司法以及法律服務建設,打造高素質的法治理論人才隊伍,推動基層治理法治化。只有加強法治隊伍建設,才能有效地推進公正司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體制,加強領導干部干預司法行為的監督機制,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的重要作用。(迪慶日報評論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