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省財政廳獲悉,省財政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研究決定,從今年9月起,將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助標準在原有基礎上提高200元,至每人每月2200元,其中迪慶藏族自治州每人每月3200元。 今年以來,省財政廳繼續加強“村官”工作經費保障研究,為切實做好大學生“村官”經費保障工作,已連續兩次提高補助標準。此前,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迪慶州為每人每月3000元)。以上兩次提高補助標準所需經費均由省財政統籌安排,專項下達。(云南日報 記者 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