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迪慶州進一步提升城鄉人居環境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要求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實施,全面治理、注重長效,齊抓共管、統籌推進”的原則,以鄉鎮(含街道,下同)污水治理、自來水供水設施建設和重點村莊污水治理為重點,開展農村危房改造省級示范村、易地扶貧搬遷新村,重點、特色旅游村寨及迪慶境內湖泊流域范圍內的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建立運行維護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 到2019年,完成298個易地扶貧搬遷新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到2020年,完成70個農村危房改造省級示范村和20個重點、特色旅游村寨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基本實現鄉鎮污水處理和自來水供水設施全覆蓋。 (一)2016年度。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5%;完成10個以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覆蓋率達到45%。 (二)2017年度。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10%;完成20個以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覆蓋率達到60%。 (三)2018年度。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20%;完成15個以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覆蓋率達到80%。(四)2019年度。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30%;完成10個以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覆蓋率達到90%。(五)2020年度。鄉鎮污水處理45%和自來水供水設施基本實現全覆蓋,完成5個以上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三、工作重點 (一)開展試點示范 以農村危房改造省級示范村、易地扶貧搬遷新村,重點、特色旅游村寨及高原湖泊流域范圍內的村莊為重點,同時開展州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試點鄉(鎮)工作,示范先行、整體帶動,積極推行經濟實用、維護簡便的村莊生活污水治理技術。 (二)加快設施建設。 各縣(市、區)要根據下達的項目建設計劃抓緊啟動前期工作,盡快開工建設。要根據鄉鎮發展定位、人口預測等因素合理確定建設規模,確需超前建設的要一次規劃、分期建設,使項目建成后能在較短時間內達到合理的負荷率,確保設施正常運營。靠近縣城、鄉鎮的村莊,要納入縣城、鄉鎮污水處理和自來水供水設施覆蓋范圍;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采取集中處理、分散處理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選擇技術成熟、運營維護管理成本低的污水處理設施。飲用水水源區、迪慶境內湖泊流域范圍內等環境敏感區,處理后的污水必須達標排放;加快新建和改造完善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切實改善工程性缺水問題,確保飲水安全。 (三)加快污水配套管網建設。 鄉鎮政府所在地要加快推進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污水管網要實現雨污分流,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逐步對現有污水管網實施雨污分流改造,一時難以改造的,要因地制宜,采取截流、調蓄等措施。有條件的地方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四)建立鄉鎮污水處理和自來水供水長效運營機制 1.以縣(市、區)為單位,采取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引進具有規模化供水及污水處理運營能力的專業企業負責縣域范圍內的供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一體化管理,鄉鎮污水處理費委托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并代征并依法使用和管理。對于自來水供水和污水處理設施一體化運營的,從竣工驗收后第2年起,3年內運行負荷率要達到70%。逐步關閉未經批準及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自采)水井。2.鼓勵整縣(市、區)打包經營。以縣(市、區)為單位,將污水處理設施(或全縣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與自來水供水設施整體打包,按PPP模式、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建設、運營和管理,形成規模效應,降低運營成本。3.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投運機制。縣(市、區)要把各渠道投入鄉鎮自來水供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形成的資產進行整合評估,作為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投入資本,探索建立鄉鎮供水和污水處理項目“投、融、建、管、運”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創新籌資模式。省級補助資金將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各縣(市、區),各縣(市、區)要通過競爭性評審,積極爭取、籌措資金,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建立穩定的公共財政投入機制。要充分運用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貸款,認真組織包裝項目進行申報。鼓勵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以PPP模式投資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和自來水供水設施建設、運營,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和放大作用。倡導社會幫扶、捐資捐贈,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農村污水治理和鄉鎮自來水供水設施建設。 (二)完善監管制度。各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農村污水治理和鄉鎮供水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污水治理和鄉鎮供水設施建設負總責。各縣(市、區)要合理布局農村污水治理和鄉鎮供水設施,制定清晰的路線圖和時間表,確保工作落實。鄉鎮要組織實施好農村污水治理和鄉鎮供水設施的日常運營管理等工作。村委會要做好村民的宣傳動員工作,進一步增強環境保護意識。要層層明確責任,落實監管職責,一級對一級負責,合力推進工作。 (三)加強項目驗收。建立鄉鎮污水處理和自來水供水設施、重點村莊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驗收機制,驗收辦法和標準按省規定執行。通過驗收、實施運營的項目,實行數據動態化管理,確保治理效果常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