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州委統一安排部署,2020年1月7日至1月8日,州委第九輪第二巡察組對迪慶州政府駐京聯絡處進行了巡察(常規巡察、專項巡察、機動巡察)。按照州委巡察辦《關于印發州委第九第二巡察組〈關于對迪慶州政府駐京聯絡處巡察情況的反饋意見〉的通知》及巡察反饋會議的具體要求,迪慶州政府駐京聯絡處逐條對照,認真開展整改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整改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州委第幾巡察組關于對迪慶州政府駐京聯絡處反饋巡察意見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增強“四個意識”,加強黨的領導 (一)關于“不同程度存在對“四個意識”“四個自信”“兩個維護”重表態,不表率。對黨的創新理論和黨中央精神不走心、領會不深入。”方面。 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認真組織學習“三本書”,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學習習近平同志關于機關黨建重要論述》摘編、《中國共產黨黨內重要法規匯編》選節、《中國共產黨黨內重要法規匯編》、《習近平<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重要論述選編》、《做到<兩個維護>》等篇章,認真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集中學習活動,促使全體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支部議事規則,每月召開全體會議,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及安排月工作任務。每月召開支部支委委員會,專題討論第八黨支部黨務工作安排,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對黨建工作的領導。 (二)關于“履行脫貧攻堅政治責任不到位,“掛包幫”“轉走訪”工作執行不力。”方面。 已按要求組織單位和個人分別于9、10、11月進村入戶。特別是在10月中旬,邀請藥材公司等相關企業到幫扶點(施根登村)考察當歸種植基地和中藥飲片項目,洽談中藥材采購事宜,同時全體職工進村入戶開展工作。于12月底,再次進村開展進村入戶工作,做到干部自身“一明白四清楚”,確保貧困戶“四知道”。 二、重視黨的建設,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一)關于“履行黨建主體責任有差距。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傾向,對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投入少。”方面。 重新對照與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駐京機構黨委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逐條對照檢查,對存在的不足進行了整改和補漏。順利通過了州委和駐京機構黨委12月上旬和中旬的雙重現場檢查考核。繼續堅持雙重簽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制,繼續堅持每季度組織一次專題會議,每半年聽取支委班子及聯絡處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情況報告。加大對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投入,強化履行黨建主體責任。 (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嚴不實。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征求意見流于形式,會前學習抓得不實,交心談心“四個必談”落實不到位。”方面。 把開展組織生活會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加強班子建設的重要舉措。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先后向單位內部、支部成員單位及每位黨員多次征求意見,廣泛征求大家對巡察整改工作落實和主題教育開展情況以及汲取秦光榮深刻教訓的意見建議,認真進行交心談心,切實端正態度、轉變思想作風,做到了“四個必談”、“四個不開”。并在組織生活會上認真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誠懇地提出在工作、生活中不足的問題,達到了“紅紅臉”“洗洗澡”“照照鏡子”的效果。 (三)關于“黨組織建設不規范,黨務工作者業務素質不強。存在一年一次性收繳黨費問題。”方面。 認真學習《云南省直機關黨支部規范化建設指導手冊》一書,嚴格按照《黨章》規定,要求支部黨員同志用現金繳納的方式主動、按月、足額交納黨費,及時將黨費的收繳情況進行登記并公示,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提出嚴厲的批評并從快整改落實到位。 11月中旬,分別對居住地和工作地已轉離北京的原支部黨員督促辦理了轉出黨組織關系工作,清理黨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積極組織黨員干部參加黨委舉辦的黨務知識專題講座和培訓活動,力爭每兩年發展1名年輕新黨員,積極尋找云南籍在京流動黨員。進一步完善鞭策激勵機制,提升干事創業激情。 三、切實履行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一)關于“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乏深度和強度。近三年未開展黨風廉政考核,三年來未派督導組參加州政府駐京聯絡處民主生活會。”方面。 加強理論學習,特別是黨中央精神,深入領會其要義。單位主要領導切實擔負起“一崗雙責”,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管理,加強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學習教育,從日常的出勤制度抓起,建設一支紀律嚴明的工作隊伍。 2019年,圓滿完成了年初簽訂的各項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并于12月接受了州委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組的全面考核和云南省駐京機構黨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 (二)關于“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作風建設行動上落伍,措施不力。主要領導直接分管財務,存在廉政風險隱患;財務單據無明細清單,無情況說明。購買食品支出、餐費等籠統地歸入“后勤保障費”項,相關支出費用無法真實反映。職工在食堂就餐未繳納生活費。”方面。 通過召開全體會議,對中央八項規定和《云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以及《迪慶州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實施細則》進行再認識、再討論、再重申,引導干部職工統一思想,從根本上杜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出現。重點研究了財務管理制度,為每位職工申請辦理了公務卡,明確了公務卡結算要求。理順憑證報銷程序和憑證內容要求,重新調整內部人事分工。重新修訂《食堂管理制度》,對食堂的伙食費收繳、副食品采購、庫房管理作了新的要求,加強了對食堂的管理。 開展整治繳納伙食費不明問題,對確屬不交或不足收繳伙食費情況的進行補繳清理,全體職工每人補交了3600元伙食費。目前已按月繳納伙食費,嚴格要求食堂管理人員伙食費收繳登記表做到日清月結,與在食堂公務接待的費用分開登記,每月月末按期提供給財務主管進行審核,每月公布伙食費使用情況,對職工繳納的伙食費進行多退少補。 (三)關于“整治形式主義不到位,用形式主義反對形式主義,工作作風不實,工作能力素質不高,服務意識有偏差。如2016-2018年購買的接待室接待副食品籠統歸入“后勤保障費”未附相關明細,支出相關費用無法真實反映。”方面。 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以各項專項活動整治為契機,力戒形勢主義,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能力素質,強化宗旨服務意識。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及時“紅臉出汗”“咬耳扯袖”。對構成違紀的要嚴肅追究黨紀政紀責任,以嚴肅問責倒逼黨員干部轉變作風。 針對籠統記賬問題,我處對購買接待室副食品費用認真登記明細入庫單及出庫清單,并在賬上反映支出費用明細。嚴格按照公務接待清單制度進行報銷,報銷單據附件不齊不予以報銷原則。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嚴格報銷審批,在公務接待中,嚴格按照公務接待制度,控制支出,嚴禁鋪張浪費。 (四)關于“制度執行打折扣,寫在紙上,掛在墻上,執行隨意任性的情況時有發生。制度建設不完善,制度執行不嚴格,執行財務規定和財經紀律打折扣。”方面。 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完善《制度匯編》。著重完善單位內部接待審批制度及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審批程序進行報銷,嚴格執行財務規定和財經紀律,按照憑證報銷必須符合審核程序,公務接待報銷憑證附件必須齊全。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迪慶州政府駐京聯絡處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10-65003559;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錦湖園公寓迪慶駐京聯絡處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26;電子郵箱:diqingzjb@163.com。(或126郵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