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食安辦: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疫情蔓延傳播,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安全,針對春節期間食品餐飲消費習俗和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要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禁止舉辦群體聚餐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暫停各類宴席等集體聚餐活動暫停春客、婚慶宴、生日宴等各類集體聚餐活動,恢復時間另行通知。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進行具體部署,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的舉辦者和承辦者應當自覺遵守通知要求,配合疫情控制措施予以停辦,減少疫情傳播途徑。 二、禁止加工經營野生動物 所有餐飲服務單位禁止采購、經營、加工野生動物。在采購、經營其他肉類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動物檢驗檢疫報告,嚴禁非法使用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三、強化宣傳引導 各縣(市、區)食品安全辦要強化責任,督促轄區各鄉鎮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充分發揮食品安全“一專三員”作用,做好群眾的宣傳引導工作,教育廣大群眾高度重視疫情,減少不必要的家宴活動,禁止農村集體聚餐,嚴禁重點疫區的返鄉人員參加各類宴席,嚴禁食材中使用不符合《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野生動物。
迪慶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