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2020年第1號
經國務院批準,現公告如下: 一、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二、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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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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