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迪慶州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20年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決定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堅持政府主導、綜合治理、單位主責、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則,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和重大活動,實施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精準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切實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有效減少亡人火災,堅決遏制較大以上及有社會影響的火災事故發生。 據了解,我州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20年冬春火災防控的工作任務中,一是開展重點領域隱患風險排查行動。將持續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排查整治;深入開展電氣領域綜合治理;集中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熱保溫材料;及時消除物流倉儲企業消防安全風險;持續強化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二是開展農村、社區消防安全治理行動。重點是將加強“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加強農村火災隱患治理;持續改善鄉村消防安全條件。三是開展行業部門消防安全管理提升行動。具體是落實行業領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行業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四是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教育普及行動。將加強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加強社會面消防宣傳教育。五是開展消防安全基礎鞏固行動。重點將鞏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成效;鞏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掛牌整治成效;鞏固提升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水平。 本次專項行動工作時限分3個階段執行。一是部署發動階段(2020年12月10日前)。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及時召開會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分地區、分行業、分領域部署到位。二是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20日)。要求分級分類組織開展集中培訓活動,組織單位落實“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工作。組織分地區、分行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力度,針對突出風險召開約談會、推進會,發出提示函、建議書,定期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重要節點落實嚴管嚴控措施。三是總結驗收階段 (2021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31日)。要求各地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進一步健全完善火災防控工作機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