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她不僅挨了個處分,還要把收到手里面的禮金退回去,以后家里婚喪嫁娶還是不要大擺筵席了。”近日,景洪市一名女副局長因結婚時大擺筵席,并且還宴請了分管的下屬單位人員收取禮金,被紀委查處。據悉,這也是西雙版納州開展治理喜慶宴請不良風氣以來查處的第一起違紀案件。 經查實,在景洪市某教育主管單位任分管學前教育、民辦教育、電教、師訓、婦女、計劃生育等部門副局長的車某,在去年底結婚前委托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股某負責人,在全市幼教集團成立大會會場及會后,向全市36所民辦教育機構法人代表及負責人發放結婚請柬30多張,隨后又通過其他人向全市35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的領導及部分中層領導發放結婚請柬127張。 之后車某在景洪兩次舉辦宴請共123桌酒席,收受35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124名領導及11名中層領導所送禮金39600元,收受24所民辦教育機構24名法人代表,以及1所分園負責人所送禮金23400元。 經紀檢監察部門介入后,車某于今年1月24日主動退交收受其分管的24所民辦教育機構24名法人代表及1所分園負責人所送禮金23400元;1月30日,又主動退交收受的公辦中小學、幼兒園部分領導所送禮金3600元。 景洪市紀委監察局認為,車某身為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之便,在舉辦婚禮期間,向全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領導和民辦教育機構法人代表普發請柬,大擺宴席,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勐臘出臺宴請事宜五項規定 勐臘縣在要求公職人員嚴禁以慶生祝壽名義宴請收受禮金、嚴禁以建房喬遷名義宴請收受禮金、嚴禁以子女升學名義宴請收受禮金、嚴禁以工作變動名義宴請收受禮金、嚴禁以婚喪以外的其他名義宴請收受禮金基礎上,還專門出臺《關于喜慶宴請事宜的五項規定》。 對違反人員視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追究相關領導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云南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