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家”和“冢”這兩個字,它們很像,區別就在于那個“點”擺在什么位置。對家屬子女要求高一點才能成為幸福之家,低一點就可能葬送一個好家庭。好家風是珍貴的“傳家寶”,是黨風政風社風的“壓艙石”,是一個人獨善其身的“防火墻”。推進家風建設,對于防止“全家福”變成“全家腐”具有治本之功效,對于健全風腐同查同治機制具有獨特功效。大量領導干部違法犯罪案件表明,家風敗壞往往是領導干部及其家人違紀違法的重要原因。同時,也需要注意八小時以外是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易發時段”,也要加強對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門”。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家庭的前途命運同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緊密相連。樹立優良家風,不僅是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應有之義,而且成為法律這一治國重器予以規范的重要內容。民法典開家風入法先河,明確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家庭教育促進法圍繞推動家風建設作出一系列規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鄉村振興促進法等法律也對家風建設作出相應規定。顯而易見,家風建設已不僅僅是依憑個人意志處理的“家事”,而且還是由法定化的國家意志強力推動的大事。 領導干部的家風,不僅關系自己的家庭,更關系黨風政風、社風民風。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家風建設,并將其作為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僅注重黨員、干部家風建設的教育養成,而且以黨規黨紀推動家風建設走深走實。比如,《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的要求之一是“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中央政治局委員提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要求;《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將培育良好家風作為面向全體黨員教育的基本任務。尤為關鍵的是,在黨的十八大以來三次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過程中,強化對不重視家風建設的領導干部的懲處。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規劃綱要(2023—2027年)》進一步部署,要求健全黨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風教育制度。黨規黨紀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的家風建設作出了更嚴要求,并以追究紀律責任為保證,充分體現了黨規黨紀嚴于國法。黨員、干部必須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切實將家風入法入規的要求轉化為實際行動。 家風正則黨風正,黨風正則政風清。領導干部作為黨和國家事業的骨干力量,肩負著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的重要使命。只有高度重視家風建設,領導干部才能筑牢廉潔從政的堅固防線。領導干部自身的言談舉止對家庭成員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只有自身做到清正廉潔、誠實守信、勤勉敬業,才能為家人樹立起榜樣,引領家庭形成積極向上的風氣。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品德修養,培養健康的生活情趣,堅決抵制各種腐朽思想和不良風氣的侵蝕。加強對家庭成員的教育引導,把好家庭“廉潔關”。重視家庭教育,將廉潔自律的理念融入對親屬子女的日常教導中,教育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培養艱苦奮斗、自立自強的精神品質,讓廉潔之風吹進家庭的每一個角落。同時,對家庭成員的行為進行嚴格約束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防止因親情而縱容、包庇親屬的違法違紀行為。正確處理公與私的關系,劃清權力與親情的界限。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人民謀福祉,絕不能成為為家庭謀取私利的工具。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牢記權力的來源和使命,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堅決杜絕利用職權為親屬子女打招呼、批條子、走后門等行為,以實際行動維護黨紀國法的尊嚴和權威。此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蘊含著豐富的家風建設智慧,革命前輩的紅色家風則展現了共產黨人的崇高品格和價值追求。領導干部要深入學習和領會其中的精神內涵,將其融入自身的家風建設,以優良家風涵養清正黨風,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