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接受大學生“零工資”就業違法 □勞動監察部門應該警惕此類現象加強監管力度 □政府應出臺促進就業措施以減少違法行為出現 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之下,勞動者權益也面臨著危機考驗,一些正在找工作的大學畢業生甚至愿意“零工資”就業。 專家稱,這種做法并不明智,不僅有損勞動者自己的權益,接納“零工資”就業者的企業也明顯違法。如果這種做法被允許,那么可能會有很多企業與大學生約定工作前幾個月或者第一年“零工資”。而大學生在就業形勢不容樂觀的今天,并不具備與單位抗衡的能力。 眼下正是高校舉行校園招聘會的時候,不少地方爆出新聞稱,一些學生為了能盡快找到工作,寧愿選擇“零工資”。 “反正一時也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如果單位條件好,可以先去鍛煉一下,不僅可以積累工作經驗,干得好了還可以成為正式職工,到時候工資自然就有了。再拖延往后工作可能會更難找。”已經多次參加招聘會都沒有回音的大學生王雪莉今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她對這種“零工資”就業現象很理解。但記者明顯感覺到,她語氣中透露著無奈。 “不能接受。”湖南大學新聞專業的大三學生李巖彬在電話里語氣堅決地對記者說,“零工資”就業對他來說太不現實,他的家庭并不富裕,而且家里人為供他上學已經借了一些錢,需要他將來工作以后償還。“有了工作還要靠家里供養,那就業還有什么意義?” 但他同時告訴記者,考慮到現在的就業形勢,同學們對工資要求普遍不高,一般在1800元至2200元就可以了,但是最低不能低于1500元。“就像我們這里,一個人租房每月至少需要300多元,吃飯也要四五百元。1500元僅夠維持日常的基本開支。”他說,現在他正在聯系老家武漢那邊的單位,因為那邊消費水平比長沙低一些。 就業“冬季”里的無奈選擇 所謂“零工資”,就是白干不拿錢。一些畢業生擔心用人單位不予接納,于是為了先獲得就業機會,不惜付出“零工資”的代價。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大學生的這種選擇與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有直接關系。 12月15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2009年《社會藍皮書》,稱當前大學生的失業率超過12%,是登記失業率的3倍左右。 據透露,大學生就業率最低的專業為藝術類、生命科學類、醫學、生物學和農學專業。會計學、英語、法學、工商管理、電子信息工程等10個熱門專業半年后就業率在90%以上,但這10個專業的失業人數達6.7萬,占本科總失業人數的三成。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所長李培林表示,畢業于不同高校的畢業生就業率不同。211工程學校畢業生就業率很高,大概是88%,非211工程是59%,職校和專科院校是43%。10個熱門專業的失業人數高是因為畢業生數量龐大。10個薪水最低的專業,月薪僅在1500到1900元之間。 即使是薪水不高的工作,也同樣受到眾多大學生的追捧。據報道,在成都、哈爾濱、上海、北京等地,都出現了打出“零工資”招牌的求職大學生。 勞動者權益受損企業違法 “企業接受‘零工資’就業明顯違法。”全國律協法律援助與公益事務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佟麗華今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零工資’就業存在的首要問題是,雙方到底簽不簽勞動合同?如果簽了,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是必須付給勞動者報酬的;如果不簽,那么企業也同樣是違法的。” 對此,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勞動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也有同樣的看法。他告訴記者,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主要條款之一。而且,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還規定了工資標準: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零工資”就業一旦成為事實顯然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在雙方約定中,不管勞動者是否自愿,只要企業將大學生作為勞動者來使用,就應該付給報酬。如果考慮到學生技術不夠熟練,至少也要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最低工資。”王向前說,大學生就業既不同于大學生實習,也不是參加企業辦理的培訓班,是必須支付報酬的。 據了解,作出這種選擇的大學生往往是為了先進入企業這個門檻而放棄了自己的部分利益,但與此同時大學生自身的權益也受到了侵害。“單位不付給大學生工資,就更不會為大學生交社會保險,萬一遇到問題,也就更沒有保障了。”王向前告訴記者。 “如果這種做法被允許,那么可能會有很多企業與大學生約定工作前幾個月或者第一年‘零工資’。而大學生在就業形勢這么嚴峻的今天,并不具備與單位抗衡的能力。所以法律不允許企業與大學生約定這樣一種勞動合同或者條款,剝奪勞動者正當的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王向前說。 |